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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八套房产孰轻孰重 如何分配才能避免儿女纠纷

作者:曹晓静律师 来源:婚IN家事律师网 时间:2019-07-03

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来说,父母的财产最终都会留给自己唯一的孩子,在自己需要养老的时候,也是这个唯一的孩子负责,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这点是没有什么需要考虑和讨论的。但是如果是再婚家庭,家里两个孩子不是一个母亲,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分配财产呢?晚年生活的费用和给儿女的财产该如何做才能有效避免儿女产生纠纷呢?

谢女士与丈夫生有一个女儿,女儿还小在读书,丈夫与前妻有一个儿子,儿子已经成家立业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身患重病的夫妻二人该如何处理财产才能避免今后孩子的纠纷呢?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曹晓静律师,将在节目中帮谢女士解决困扰。2019年4月11日21:30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曹晓静律师为当事人支招。

案例回顾

谢女士与丈夫2000年结婚,丈夫与前妻有一个儿子,2005年的时候,谢女士又生下一个女儿。1995年开始,谢女士的丈夫翻建了自家的房子,当时翻建的房子一个149.9平米,一个25.5平米。在谢女士与丈夫结婚后,又先后盖了三次房。到2016年家中遇到拆迁的时候,房子的总面积已经是500平米。所有房子的产权都是谢女士丈夫的。

拆迁的时候,拆迁办依据谢女士家的情况分了八套房子。当时考虑到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已经年满18岁,属于成年人,就直接跟拆迁办协商,给儿子另外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协议,直接将丈夫名下的两套房产给了儿子。另一份拆迁协议是谢女士和丈夫还有女儿,名下是六套房产。

如今谢女士身患癌症,丈夫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他们希望给女儿留两套房产,再给儿子一套房产。可是,由于拆迁安置房还没有房产证,公证处无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夫妇俩担心,万一有一天自己先走了,两个孩子以后为了房产发生争执。所以就想趁现在夫妻俩还有能力的时候,帮儿女弄清楚房产的分配问题,避免日后的纠纷。

律师支招

谢女士:我和我爱人,我们俩都写了遗嘱,想问一下律师我们的遗嘱是否有效?

曹晓静律师:看到您的遗嘱之后,实际上这是您和您爱人的自书遗嘱。您需要注意的是,在遗嘱中,你们各自只处分各自的那一部分,在您的遗嘱中已经付了一个期限,实际上法律规定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所以您不用约定。您可以附加上女儿必须要尽赡养义务的这样的条款。对您自书遗嘱有三点提示:第一,一定要写明遗嘱两个字;第二,全部由您和您爱人自书,全部手写;第三,一定要写明落款和日期。

谢女士: 除了房产还有一部分存款,属于儿子的已经给儿子了,那么剩下的这部分我们老两口要如何写遗嘱?

曹晓静律师:给您一点提示,在遗嘱里您可以特定的将这个房屋,留给您的子女,但是要注明比如说,给我女儿个人所有或者给我儿子个人所有,只要有这样的情况才能排除他配偶的权利。对于您存款的情况,您可以列一下存款账号的明细,说清楚钱留给谁,就可以了。鉴于您的情况,因为房子没有房本,所以您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是不需要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的。

谢女士:我很担心,儿子有一天会说,这个房子李有我妈妈的份额,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曹晓静律师:您除了遗嘱之外,可以再签一份家庭析产协议,就是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的房屋的一种处分。在析产协议中,可以说清楚比如留两套房子,是归你们夫妻所有;另外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归女儿所有;还有某个房子给女儿所有以及哪套房子归儿子所有。家庭成员都在协议上签字,这样,您的遗嘱您留一份,再签订一份析产协议,就可以解决您担心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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