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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替子还债,引发母子纠纷

作者:曹晓静律师 来源:婚IN家事律师网 时间:2019-07-03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个人在经济困难之际需要用钱,当然可以向亲人或者朋友请求支援。如果是自己的儿子没因为不懂事在外面欠下高利贷,那么作为父亲母亲是不是应该为孩子还钱呢?古语云,子不养父之过。作为至亲不负任何还钱的义务时,就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被高利贷天天追讨上门吗?

来到节目中寻求帮助的夏女士,就是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和回迁房帮儿子还债,结果却落得无家可归的境地。夏女士选择找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希望律师能给自己支招,让自己能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安享晚年。曹晓静律师在节目中帮助夏女士解决困扰。2019年4月23日21:30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曹晓静律师为当事人支招。

案例回顾

2017年,家住丰台区的夏女士因为儿子犯错误,欠了好多账,儿子哭着跟夏女士求情,希望母亲能拿出积蓄帮自己还账。为了替小儿子还债,夏女士不仅仅拿出自己的养老钱28万,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卖掉自己的房子替儿子还债。

帮儿子还债之后,夏女士用剩余的400多万购买了一套小房子。本以为可以就此安度晚年的夏女士,没想到事后不到半年,小儿子就失踪了,而自己竟然无家可归。

原来,房子卖了之后,钱在小儿媳妇手里,小儿媳卖房之后还给了夏女士10万元养老钱之后,小儿媳妇告诉夏女士,自己已经和夏女士的小儿子离婚了。小儿媳妇不但不承认夏女士替小儿子还过债,还让自己无法继续住在房子里。

新买的小房子买的时候增加了孙女的名字,房子应该是夏女士和孙女一人一半,怎么就不能让夏女士居住了呢?无奈之下夏女士找到栏目组寻求帮助,希望律师支招让自己能安度晚年。

律师支招

夏女士:现在的房子是我和孙女共有,这样的房子我能出售吗?

曹晓静律师:以您作为被告,因为孙女还未成年,所以孙女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一个共有物分割之诉。比如说是因为家庭关系出现矛盾,如今矛盾已经激化,不适宜再共同生活,那么想把这个房子卖了,再各自买一套小的,就是维持之前的这个生活状况或者提高一下生活质量,这个是法律允许的。

夏女士:我当时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替儿子还了28万,卖房之后儿媳还了我10万,还有18万没还,这个钱我能要回来吗?

曹晓静律师:只要您有转账记录,替他还了外债,其实剩下的18万元,您可以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起诉,要求他返还。如果您的小儿子失踪了,法院在这种诉讼过程中也比较常见,其实是可以公告送达的,这点您是不用担心的。只要有他身份证号,就可以起诉。而且起诉的可以是两个人,儿子和儿媳妇,因为当时还没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告的夫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是共同的还款人。但是,如果说您儿子欠的钱可能不是什么好钱,没准是什么赌债或者其他的,那么这笔钱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依照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跟您儿媳其实是没关系的,所以说最主要的还款人还是您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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